解除应急响应!河北4市通知→

石家庄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

3月1日,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,2023年3月1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各开发区(管理区)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,市直有关单位:

经预测,近日受冷空气影响,全市扩散条件转好,污染过程基本结束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3年3月1日12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。

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,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,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

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

2023年2月28日

邯郸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

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我市受持续偏南气流控制和弱高压影响,边界层高度升高,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,有利于污染物稀释、扩散和清除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1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。

秦皇岛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

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8日发布公告:经市生态环境局、气象局与大气专家团队联合会商,28日午后我市扩散条件转好,污染程度有所缓解。市政府决定28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。

(河北交通广播综合自石家庄发布、唐山发布、邯郸发布、秦皇岛生态环境发布)

关键词: 应急响应 生态环境